主旨:有關新式戶籍謄本及戶口名簿樣式及查驗方式一案,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3年3月7日台內戶字第1030103645號函辦理,並檢附前揭函影本1份。
二、按新式戶籍謄本及戶口名簿自103年2月5日起核發,採直式橫書無格線之設計,並增列騎縫章、押花、核發機關浮水印等防偽功能。另新式戶口名簿提供4種類型,包括甲式-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乙式-現住人口省略記事,丙式-現住人口含同一戶長非現住人口有詳細記事,丁式-現住人口含同一戶長非現住人口省略記事。新式戶口名簿實施後,原則上可無須民眾再提憑戶籍謄本,採用戶口名簿影本或正本驗畢退還。
三、各機關(單位)如須確認戶口名簿所載資料是否為最新,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建置戶口名簿查驗系統(網址:https://www.ris.gov.tw/zh_TW/webapply/581),提供新式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詢功能。查驗方式如下:
(一)條碼輸入:使用條碼讀取機直接讀取新式戶口名簿下方條碼,輸入戶籍所在地,選擇查詢類別後,輸入驗證碼按查詢即可。
(二)鍵盤輸入:輸入發證日期、戶號、戶長統號、流水號、戶籍所在地,選擇查詢類別後,輸入驗證碼按查詢即可。
四、檢附新式戶籍謄本及戶口名簿樣式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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