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自103年2月5日起,本府公務接駁車上下車地點調整為永華中心及民治中心兩處停靠站,其餘各站將不再停靠,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本府雙市政中心公務接駁車,其主要用途係供永華及民治兩市政中心洽公、開會及遞送公文,為考量整體效益及符合本府公務接駁車原規劃意旨,自103年2月5日起,上下車地點調整為永華及民治兩處停靠站,沿路不再設站,並請搭乘同仁,上車前出示識別證,以供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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