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07年5月11日環中字第1072000038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訊息如下:
(一)依教育部107年4月25日臺教資(六)字第1070058384號函核定該校辦理「環境教育人員32小時展延認證研習」。
(二)研習時間:7月23~27日(星期一~星期五)。招生對象包括1.國立中小學、高中職以上,含大專校院之環境教育人員(經教育部、環保署認證皆可) 其認證有效期限為五年申請展延者2.對環境教育有興趣者。
(三)檢附研習簡章,本研習共有5場次,可分場次選課報名,請至報名系統https://goo.gl/5nWvCf報名。
(四)倘有疑問請洽承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聯絡人及電話:環教中心吳小姐,04-7232105分機3031。
三、依據「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環境教育人員除經薦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外,其認證有效期限為五年,期限屆滿前三至六個月內得申請展延,建請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且其認證有效期限即將逾期者,可踴躍報名參加並請各校依權責給予研習人員公(差)假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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