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附「107年度臺南市社區營造計畫徵選須知」請協助宣
傳、公布週知,並轉知鼓勵轄內社區、團體、學校,踴躍
提案參與徵選。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06年11月8日文源字第1063031474號函、106年11月23日簽奉准辦理。
二、本案係依據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第
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作業要點辦理,以推動拓展社區創新能量、深化公民參與公共事務,落實文化平權、營造協力共好社會。
三、本須知包含下列四項補助類型,申請單位限擇一類型提案,詳見附件:
(一)基本型社區營造點:補助額度4-12萬元。
(二)進階型社區營造點:補助額度8-25萬元。
(三)跨域型社造計畫:補助額度15-40萬元。
(四)區公所層級社造計畫
1、一般社造公所:補助額度12-30萬元。
2、進階社造公所:補助額度30-100萬元。
四、年度特色重點:循環經濟、公民審議、青銀共創、聯合跨域(例如:引進第二部門、大專院校社會責任實踐(USR)計畫等)。
五、提案方式:請於107年1月10日前函送計畫書(內含居民討論會議紀錄等必備文件)1式10份、電子檔光碟一份至主要執行區域之區公所。各區公所於1月20日前函送送達本局辦理審查。
六、相關資料請至臺南市社區總體營造資訊網(http://community-culture.tainan.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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