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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主任林明慧 - 總務處 | 2016-11-11 14:31:58

說明:
一、刊登資料:105/9/22前已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件,
未申請改課者,可於11/30前向財稅局提出申請,經審查
通過105年度即可適用千分之二的稅率。
二、播放期間:即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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