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秘書長107年8月13日院臺洗防字第1070184032號
函辦理。
二、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為辦理旨揭工作,分別邀請行政院
賴院長及藝人陳美鳳,錄製「院長談洗錢防制篇」及「美
鳳勸勿當人頭篇」等2支語音廣播,惠請協助刊載於轄管
官網、臉書等空間廣為宣導。
三、檢送錄音檔如附,或可逕至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網站下
載(網址:http://www.amlo.moj.gov.tw/ct.asp?xItem=
524067&ctNode=45713&mp=8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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