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9條規定,公有建築物及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設置公共藝術,為輔導推動該業務,爰開辦 講習課程培訓執行人員,上課時數可計入工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
二、檢送「2017年公共藝術時務講習」簡章乙份,請於5月18日(四)中午12點起至文化部共共藝術網站(https://publicart.moc.gov.tw/)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各梯次課程時間及地點,請參閱附件簡章。相關問題請洽本案聯絡窗口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02)2391-9394#23 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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