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第7條第2項第3款規定:「本市教師須在現職學校實際教學滿六學期(服兵役、進修、育嬰、侍親等留職停薪年資,不予採計)方得參加介聘。」
二、另經由他縣市介聘至本市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校其他教師職務。
三、請貴府惠予轉知所轄學校教師,如欲申請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本市服務者,宜審慎考慮。

一、依據「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暨「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辦理。
二、鑑於學校教師對學生成績具有考核權利,為避免因收禮(物)品行為致學生家長質疑教學差別待遇,請遵守旨揭規定,以樹立教師良好身教形象,避免衍生後遺。
 

嘉義縣朴子市大同國民小學因104學年度預估將減班產生教師超額情形,請欲參加104年度他縣市教師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注意。
 


校址:台南市下營區開化里270號 電話:06-6892600/傳真:06-6897499 Powered by XOOPS © 2001-2011 The XOOPS Pro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