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加強社會大眾對正字標記之正確認知,辦理「正質良品 正字達人養成計畫」網路主題活動,請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2年6月10日經標一字第10210018171號函辦理。
二、正字標記係政府為推行國家標準,自民國40年起即推廣施行至今之產品驗證制度,除申請時要求工廠品質管理系統須經評鑑取得指定品管制度(目前為CNS 12681(ISO 9001))之認可登錄及產品經檢驗符合國家標準外,其後每年更實施嚴格之品管追查及產品抽驗,長期以來對政府推行標準化、節省國家整體經濟資源、保護消費者權益及提升國內公共工程品質有極大貢獻。
三、為強化民眾對正字標記形象之認知及信賴,並宣導正字標記產品之品質保證及公信力,該局刻正辦理「正質良品 正字達人養成計畫」網路主題活動,有關活動資訊請參閱附件或上正字標記推廣宣導網站(http://www.cnsmark.org.tw)查詢。
四、本活動委由新視紀整合行銷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規劃設計及執行,聯絡人:吳深得先生或廖婉菁小姐,聯絡電話:(02)26539292轉分機212或236,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辦理。
教育部校安中心第三號通報 102年5月21日8時55分
一、中央氣象局已於5月20日晚間公告因強對流雲造成瞬間大雨、雷擊及強陣風,低窪地區請慎防淹水,請各級學校(館所)宣導預防雷擊的重要注意事項:
(1)不要在空曠的水面上游泳、划船,應停止活動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
(2)不要在空曠的無防雷建築物內避雨,比如工棚,車棚,遮陽傘下。
(3)遠離建築物外露的金屬物體、鐵欄杆、高大廣告牌。
(4)不要在大岩石下、山洞口避雷雨,及不宜停留在大樹下。
(5)雷雨天減少佩戴金屬飾品,並注意不要高舉球拍、雨傘和魚桿等物品,避免增加有效高度成為「尖端」而遭雷擊。
二、發生閃電雷鳴時,電源或電話線路都可能遭受雷擊的高電壓侵入,即使安裝了避雷針,也應拔掉電器的電源插頭,防止感應電場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房間中央較為安全,切忌停留在電燈正下面,並請離開照明線、電話線、電視線等室內線路。另外對於精密儀器與設備需確實連接UPS(不斷電系統)及使用三孔電源線與插座,避免因雷擊後損壞。
三、請各校於適當集會場合宣導上述事項,以降低危險、意外事件發生及減少財物損失。
教育部校安中心第二號通報 102年5月20日14時
一、 中央氣象局今(20)日公告豪雨特報,受滯留鋒面影響,今(20)日中南部地區有局部大雨或豪雨,尤其山區有局部大豪雨發生的機率,北部、東北部地區及金門有局部大雨發生的機率,請注意瞬間大雨、雷擊、強陣風及溪水暴漲,山區請慎防坍方及落石;低窪地區請慎防淹水。大豪雨地區:臺中市、南投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請各級學校(單位)、館所嚴加防範,並及早完成防災整備與應變準備。
二、請學校(單位)、館所就地理環境、地形、地物等因素及條件,運用有效資源,作最有效之防範與整備措施,使災害減至最低,並於102年5月20日17時前速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天然災害整備回報系統」完成填報。
三、另請加強宣導及掌握學校師生參加戶外活動情形,並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完成通報;並儘速聯繫活動中之隊伍,了解目前情況,並持續掌握,以備本部查詢。
四、豪雨期間若有災損及停課情形,請利用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教育部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完成通報,以利本部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
五、請各級學校(單位)及館所確實於於102年5月21日12時前完成更新本部校安中心緊急連絡人資料(單位主管、業務主管、承辦人及代理人),俾利緊急事件通聯與校安工作推展。
六、請各級學校(單位)及館所確實落實各項防範整備及應變工作,對尚未出發之活動隊伍,請予以管制出發,俟豪雨威脅解除後再行出發,倘因未落實執行,致釀嚴重災損時,將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
教育部校安中心「豪雨特報」通報 102年5月17日09時00分
一、因鋒面接近影響,今(17)日北部、中南部地區有局部大雨或豪雨發生的機率,東北部、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有局部大雨發生的機率,請注意瞬間大雨、雷擊、強陣風及溪水暴漲,山區請慎防坍方及落石,低窪地區請慎防淹水,請師生避免前往山區活動。
二、請各級學校(單位)及館所針對大雨可能帶來的淹水、土石流、坡地崩塌等災害之周邊潛勢狀況嚴加掌握與監測,並保持高度警覺與妥擬防範、應變措施,必要時請針對豪雨狀況強化各項防災整備及宣教演練等事宜。
三、請依據中央氣象局提供之氣象資料,完成下列各項整備工作與注意事項:
(一)密切注意中央氣象局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所發布大雨及土石流警戒特報,依實際需要做好財務安置及人員撤離等預備作業,並加強演練防災自救措施;若確定有撤離之需要,則迅速依所擬定安全方案辦理。
(二)易淹水學校(單位)及館所勿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易淹水地點,各項教學設備及物品(如電力系統、電腦設備、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應進行評估調整或重新配置於建築物二樓以上空間,以維校園安全,並避免不必要之災損。
(三)位於低窪或鄰近海、溪、溝邊等地區之學校(單位)及館所,其易淹水教室及地下室入口處應設置防水閘門,並備妥沙包或沙袋,以防水患。
(四)學校(單位)、館所內外排水溝渠,應詳加檢查使其保持暢通,避免於颱風或豪雨來臨時,發生水流阻塞而倒灌;如有裝設抽水裝備,平時應定期檢查是否保持良好堪用狀態,如否,應速派員維修至可用狀態。
(五)如有施工中之工地,應要求承包商務必做好防豪雨措施,如因未依規定做好防災準備工作,而造成損失或傷害,應依合約規定辦理。
(六)檢查鄰近駁坎、擋土牆及斜坡地情況,如有危險之虞,應立即採取必要之措施。
(七)請就地理環境、地形、地物等因素及條件,運用有效資源,作最有效之防範措施,使災害減至最低。
四、豪雨期間,請瞭解是否有教職員工學生於山區或警戒區戶外活動,並請其採取避難措施,尚未出發隊伍請管制出隊。若有災損及停課,請利用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教育部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完成通報,以利本部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
此致
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各縣市政府教育處(局)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各縣市聯絡處
主旨:行政院衛生署公告「非本國籍且未具全民健康保險對象身分之H7N9流感感染者隔離治療費用支付」措施,茲檢送前揭公告影本乙份,請 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衛生局102年5月6日府衛疾字第102038708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