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局辦理「107年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計畫」,依說明派員參加並逕依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3月8日臺教資(六)字第1070029989號函暨環境教育法第18條規定辦理。
二、為符合法令規定並確保本市所屬學校均可取得認證以利推動環境教育,爰請各校校長或指定相關人員取得「教育部
或環保署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
三、研習對象:
(一)請本市尚未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證明書(24小時)」校長,務必參加,校長採優先錄取。
(二)學校指定人員107年有退休或調校情形者,請務必派員參加(請遴派符合推動環境教育工作連續1年或累計2年以
上之人員,建議以「學務主任」或「教務主任」擔任為原則,亦可指定具環境教育熱忱或專業之專任教師擔任)。
(三)各級學校之教師、職員從事環境教育推動工作連續1年或累計2年以上。
(四)請各校自行確認校內人員是否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24小時研習證書」,若無請務必派員參與。
四、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辦理時間:107年7月2日(星期一)至7月4日(星期三)。
(二)研習地點:本市億載國小4樓視聽教室(地址:臺南市安平區郡平路310號)。
五、報名說明:
(一)研習錄取人數:以150人為限,額滿為止。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7年6月8日前,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站報名(http://www4.inservice.edu.tw),課程代碼:2381230。
六、請於研習期間備妥相關送件申請資料,俾利後續認證之申請。
七、其它注意事項:
(一)全程參與者本局將依「學校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核發24小時認證研習時數證明書。
(二)已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24小時認證研習時數」者,請勿再報名並請儘速申請後續教育部(或行政院環境保護
署)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事宜。
(三)尚未取得「環境教育人員24小時認證研習時數」之校長,因故若無法參加本市辦理場次時,請務必擇其他縣市
場次並於今年完成參訓及認證申請。
八、檢附本市107年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計畫乙份。

教育局辦理「雲遊學平台操作教學」線上研習課程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32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031983號函辦理。

二、旨揭節目主題及日期表暨節目收聽資訊如附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委託辦理107 年度失業者職業訓練計畫「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培訓班」招生簡章
核准文號:高市訓就委字第1070405000 號函


一、開班資訊
訓練單位:社團法人高雄市資訊培育協會
訓練班別: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培訓班
訓練時數:360 小時
報名時間:即日起 至107/4/11 週一至週五 10:00~18:00
上課時間:107/04/23 至107/6/26 止 週一至週五 08:40~17:40
上課地點:高雄市三民區堯山街8 號
訓練人數:30 人
訓練費用:
(一)一般國民失業者(88 年以後從未有公司行號加退保紀錄者):自行負擔訓練費用20%(5,877 元)
(二)免負擔費用對象: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及非自願)失業者獨力負擔家計失業者中高齡
失業者身心障礙失業者原住民失業者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長期
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之失業者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新住民之失業者或其他身份失業者(請
洽承訓單位)。
報名洽詢電話:(07)389-3527 鄭小姐


二、訓練目標及課程內容:
訓練目標:培育有志於擔任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工作者,具備輔導兒童所需教師專業知能(含專業知
識、教學能力、班級經營能力、溝通能力等),並抱持積極正向關心學生的態度來經營師生關係。
就業展望:未來可擔任國小課後照顧服務人員。
課程內容:
1.通識課程16 小時
(1)通識-求職技巧【4 小時】 (2)通識-就業市場趨勢分析【4 小時】
(3)通識-性別平等講座【4 小時】 (4)通識-智能管理【4 小時】
2.心智圖學習法12 小時 3.兒童安全4 小時 4.兒童發展12 小時
5.兒童福利8 小時 6.課後照顧服務概論4 小時 7.特殊教育概論12 小時
8.初等教育8 小時 9.兒童行為輔導與心理衛生12 小時 10.課後照顧行政管理4 小時
11.兒童故事12 小時 12.兒童醫療保健及意外事故急救訓練8 小時 13.兒童遊戲與休閒4 小時
14.兒童體育與團康12 小時 15.課後輔導雲端資源應用20 小時 16.辦公室軟體應用32 小時
17.班級經營12 小時 18.親職教育12 小時 19.學習指導(含作業指導)52 小時
20.課程與教學(外聘)68 小時 21.教學檔案影像處理與海報設計36 小時 總計360 小時


三、參訓資格:
(一)參訓資格:以年滿十八歲(含)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為
限,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具中華民國籍新住民泰緬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
國民泰緬、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並依就服法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跨國(境)人口
販賣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大專學歷優先錄訓,若名額不足,由高中職以上學歷遞補。
(二)民眾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1、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結訓班次之訓後一百八十日內。
2、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一年內。
3、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遞補期限內離訓)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三年內。
4、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以上職前訓練參訓紀錄(含中途離退訓,但不含遞補期限內離訓)。
(三)前項不得報名之參訓歷史統計範圍,以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其所屬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或班次為限。
(四)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及日間部在學學生,不得參加職前訓練。
(五)錄訓序位:第一順位為「弱勢青少年」,各班各保留三個名額,並以「一律錄訓」之方式參訓,如無「弱勢青少年」名額則回歸各失業者身份;第二順位則為各失業者身份。


四、報名地點及報名方式
報名地點:高雄市三民區堯山街8 號
報名方式:
(一)直接至本單位親自報名。
(二)於臺灣就業通網站(http://www.taiwanjobs.gov.tw/)報名之民眾,接獲本單位通知後應備齊身分文件至本單位繳交完成報名。
(三)報名應繳文件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應於「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及「查詢個人相關資料同意書」簽名並進行「職能性向測驗」施測,如因故未能於報名當日繳交者,最遲應於甄試當天繳交。
2、應繳文件: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及特定身分證明文件、照片1 式2 張(相片背面須寫上姓名)、開訓前1 個月內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最遲應於甄試當天繳交)。
(四)截止報名期限日應有50 人以上報名,甄試當日應有30 人以上到考,若報名或參加甄試人數不足將延後開班,每次延班不得超過14 日,最多延長2 次,若有延長招生期限之必要,將於台灣就業通網站公告,並以電話或e-mail 通知報名民眾,若第2 次延班錄取人數或開班人數未達15 人者將予停班。


五、甄試錄訓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甄試時間:筆試-107 年4 月16 日 9 時0 分;口試-107 年4 月16 日 12 時30 分
甄試地點:高雄市三民區堯山街8 號
甄試方式:筆試50%(內容包含國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英文、電腦軟體應用、教育專業 與
課後照顧服務,筆試題型含填空題、是非題、選擇題、問答題, 出題範圍:國小一至六年級課程
內容(可參考國小部編、康軒、翰林、南一版課本及習作)口試50%(內容包含參訓歷史、服裝
儀容與態度、表達及思考邏輯、參訓條件、參訓目的、就業意願與規劃等………)
(二)錄訓方式:筆試及口試總成績須達60 分以上始得錄訓,並依筆試、口試成績計算總分及名次
後,依序錄訓,具有就業保險法所定非自願離職身分及就業服務法所定特定對象新住民或性侵
害被害人身分之甄試者,總成績以筆試加口試成績加權百分之三計算,加分之相關身分資格佐
證資料,最遲應於甄試當日提出,逾時或未依規定提出者,視同放棄加分資格;如總分同分者
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訓。
(三)筆試前,報名者應出示身分及資格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未符資格者,不得參加筆試;甄試當日未攜帶身分及資格之證明文件者,應簽具並繳交符合資格之切結書,並於錄訓報到時出示證明文件,未出示者,視同放棄參訓資格。筆試測驗開始十五分鐘後不得進入試場應試,視為缺考;未參加筆試或口試者,一律不予錄訓。
(四)口試名單(以預訓人數2 倍為原則)公布時間:107 年4 月16 日
(五)錄取名額:正取30 名,備取5 名。
(六)錄取名單於107 年4 月19 日公布於本單位及高雄市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公告欄及網站,另以郵寄、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參加甄試民眾之錄訓結果。
(七)參加甄試民眾對試題有疑義時,應於甄試結束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出;對於甄試結果有異議欲申請成績複查或申訴者,應於甄試結果公告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出,逾期提出者,不予受理,另參加甄試民眾不得要求重新評閱、申請閱覽、提供各細項分數、複印答案卷(卡)或評審表,亦不得要求告知試題命製人員及監評人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八)甄試題目及答案於本單位公告欄或網站公布7 日。
(九)報到時間及地點: 107 年4 月20 日中午12 時前/高雄市三民區堯山街8 號
(十)正取人員應依規定時間及地點,備妥應備文件辦理報到事宜;報到結束尚有缺額時,本單位得依備取順序通知遞補。未於本單位所定開訓或遞補之當日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到者,除已辦理請假事宜外,視為放棄參訓資格。


六、訓練費用
(一)符合「免繳自行負擔費用資格條件」之學員應於報到後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訓練單位提出申請,經審核無誤後得免繳自行負擔費用,訓練經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二)「一般國民失業者身分」應繳納「自行負擔費用」(5,877 元),已報名繳費學員因故無法參訓,得於開訓前申請退還所繳費用,未於開訓前申請者,已繳交之訓練費用,除該班次停辦外,一律不予退還。

七、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特定對象身分別: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
戶中有工作能力者、長期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更生受保護人、家庭暴力被害人、新住民。
(二)非自願離職勞工如符合就業保險法被保險人身分者,訓練期間得請領訓練生活津貼;惟須於
招生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各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經職業訓練諮詢後安排參加適性之職訓,
再將推介單繳交至本單位報名,若同時具有符合特定對象身分者,應優先請領就業保險法所
定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未依規定請領者,將撤銷、廢止、停止或不予核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八、本職訓課程係以就業為導向,錄訓學員應配合本單位及其他合作單位各項就業推介,俾利於結訓後90 天內順利就業,以免浪費政府職訓資源,若有就業事實應立即通知本單位相關就業資訊。※經費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就業安定基金補助高雄市政府辦理107 年度失業者職業訓練」

說明:

一、以「下一個藝術新星」為發想的「臺南新藝獎」,為教育局自2013年起所舉辦的視覺藝術獎項。今年邁入第6屆的「臺南新藝獎」以「變形記」做為本屆展覽主題名稱,由策展人陳明惠規劃,展覽內容除了10位新藝獎得主之創作外,更邀請10位國內外藝術家參展,連袂於10間畫廊展出,作品呈現形體面向上的質變,亦探討當今社會、意識型態、價值觀的錯綜複雜性,形構出可見與不可見的變形。

二、「臺南新藝獎」除了體現當代藝術最前衛的思維外,更致力於向下扎根將當代藝術的養分深入至生活。為促進各級學校教師及一般大眾深入了解本次展覽之內涵,進而提升個人之文化底蘊並落實藝術平權,教育局於新藝獎活動期間(107315日至107415日)將舉辦10場「『形變‧混合』藝術工作坊」,以及5場「『形變‧蔓延與對話』導覽活動」,透過實際參實踐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活動內容詳如附件一、二。

三、檢附「『形變‧混合』藝術工作坊」附件一、「『形變‧蔓延與對話』導覽活動」附件二以供參考。

教育局辦理107年「飛番教學雲─全國密逃客網路解謎達人」活動傳單

臺南市中營國小附設幼兒園107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及報名表

如附件,請自行下載。

說明:

一、活動時間、地點:107414()​下午1時開始。

二、地點:安南區朝興宮。

三、報名方式:本活動不需事先報名,請於活動時間內逕至現場即可。

四、活動海報電子檔詳如附件。

一、依據財團法人臺南市孔廟文化基金會107年3月7日南市財孔字第1070307090號函辦理。

二、旨揭典禮訂於107年3月21日上午6時假孔廟舉行,邀請各級學校派員參加。

三、崇聖祠先師五代祖典禮於當日上午5時20分舉行,亦歡迎參祭。

四、本案聯絡方式:臺南市孔廟文化基金會(電話:06-2214647)

 

 



  • 佈景版本:neoGreenleisure 2.0RC-3.0
  • 適用瀏覽器:IE9、IE8、IE7、IE6、Firefox、Google、Safari
  • Xoops版本:XOOPS 2.5.0網站語系:zh-TW
  • Xoops佈景開發單位: Neo網站設計工坊
  • Xoops佈景開發者:徐嘉裕(Neo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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